为进一步做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提高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影响力,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0〕24号)的文件要求,我局拟组织有关人员对阳泉市第十一中学、阳泉美术院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1、阳泉市第十一中学
2、阳泉美术院
二、检查的内容和检查重点:
检查内容:会计信息质量情况;重大财经政策执行情况;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
检查重点:检查重点是被检查单位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关注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任用是否符合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财务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内部会计监督是否有效等。检查工作应对被检查单位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重大财税政策、政府各项补贴补助资金进行综合监督,重点关注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是否存在偷逃税款等。
三、检查时间
公示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结束。
四、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和检查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五、监督电话:0353---666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