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资金,截至目前市本级拨付资金214.8万元,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资金133万元,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资金81.8万元。
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青年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主要途径。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二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定、省定贫困县可扩大到离校二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及16-24周岁失业人员,经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确认以及备案后,在见习企业(单位)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的,可享受就业见习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