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承担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教育部门经费预算和决算。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控制机制,承担重大决策的事前审计监督。承担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对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监督。负责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监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扶贫助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