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首页 民政资讯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策法规 互动平台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重要文件
        【社会组织】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字体:[ ] 日期: 2021-09-01 来源:
        来源: 作者:

           

        阳民字〔2021〕79号 


        各县(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山西省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工作要求,按照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21〕37号)精神,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加快健全和完善收费监管机制,降低涉企收费规模,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二、时间安排

        2021年8月—2021年12月

        三、整治重点

        重点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特别是借庆祝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四、主要举措

        (一)组织实施“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各县(区)民政局、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阳泉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阳民函〔2021〕53号)的安排部署,持续抓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要加强协同配合,各县(区)民政局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等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真正落地见效。

        (二)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各县(区)民政局和市场监管局要按照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要求,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部署各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所有收费项目做到全覆盖,对于违法违规收费,要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1〕13号)要求,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通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进一步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情况的抽查检查力度,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相关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各项政策规定和本次专项清理整治的重点,围绕自身涉企收费情况迅速开展自查、整改,确保做到合法合理收费;要组织协会主要负责人、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自觉配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做好清理整治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人事、财务、活动等方面的运作;要研究起草并公开发布收费自律承诺书或倡议书,做到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不违规收费,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执业、诚信从业。

        (三)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工作。各县(区)民政、市场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联合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制定抽查检查工作方案,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的抽查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曝光一批正面和反面典型。对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任务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表,逐项进行全面整改。下半年,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部分地区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市里也将开展督导检查,有关情况将进行通报。

        (四)组织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回头看”工作。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632号)文件精神,结合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对前期开展的打破服务垄断、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工作成效进行自查评估,重点自查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收费集中公示情况,选择部分收费较高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复核,持续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降低偏高收费。

        (五)加大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监管查处力度。各县(区)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督促指导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鼓励群众和会员企业积极举报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线索。各县(区)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发现的乱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综合运用行政处罚、office365个人邮箱_皇冠365bet体育投_365bet外围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狠刹违规收费之风,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六)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巩固拓展脱钩改革成果,严把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关,强化收费源头治理。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不断提高违规收费监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大对收费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事先预防效果,营造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严格约束收费行为。持续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支持和帮扶力度,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专项清理整治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主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县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推进标本兼治,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对自身及各分支(代表)机构的收费项目(包括收取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接受捐赠等)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如实填写《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1),经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后,于9月20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建和管理科。各县(区)民政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对本地区专项清理整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基础上,于11月10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和1-2个已查处的可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与《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于11月19日前,形成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专题报告报送省民政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在专项清理整治开展过程中的相关决策部署、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请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报送。为了便于群众监督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违法违规行为,市民政局设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分别为:0353-2293771、yqmjk222@163.com。

        市民政局联系人及电话:邢志明    0353-2293771

        邮  箱:yqmjk222@163.com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及电话:王薇  0353-2293339

        邮  箱:yqfgwjgk@163.com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潘益民 0353-2880865

        邮  箱:512684946@qq.com

         

        附件:1.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2.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阳泉市民政局   阳泉市发展改革委    阳泉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8月31日                     


        相关链接:关于对《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主办单位:阳泉市民政局    站点地图

        备案号:晋ICP备05007173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南大街23号    联系电话:0353-2293777     邮 编:045000

        网站管理:阳泉市民政局

        网站标识码:140300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