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祝 闯) 近日,天津市民政局印发文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通过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措施、主动发现及时化解群众困难、强化急难型临时救助和畅通求助渠道等措施,全面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据了解,天津市民政局要求各区民政部门指导乡镇(街道)按照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等社会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严格落实单人保、分类抵扣、就业减免、渐退期等制度,及时发放物价、电费和取暖费等补贴,加大困难群众保障力度,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金,减轻因物价上涨等原因给困难群众造成的生活压力。组织动员基层干部、村级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人员主动深入村(社区),深入开展各项走访慰问活动。重点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访问等形式了解其需求,特别是解决冬季取暖方面的问题,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通过与失业人员登记、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数据比对、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提升主动发现困难群众能力。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努力解决群众因突发性事件、意外伤害或因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的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急难型临时救助措施,对符合未参保失业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因新冠病毒感染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和滞留在津的外地人员及时给予救助。
文件要求,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和“发点球式”救助资金作用,妥善解决困难群众新产生的急难愁盼问题。向社会公布区和乡镇(街道)救助部门热线电话,依托12345服务热线、社会救助“直通车”微信码、“津心办”社会救助栏目等渠 道,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办理社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