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民字〔2022〕49号
各县(区)民政局(社区治理主管部门)、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文教卫体管理中心、财政管理运营部、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2022年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现将《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22〕3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切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一是要招录一批,加强城乡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二是要吸纳一批,促进城乡社区服务业发展;三是要募集一批,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四是要带动一批,创新工作联动机制;五是要储备一批,加强职业教育引导。各县(区)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泉市民政局 阳泉市教育局
阳泉市财政局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