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为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进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参评范围
全市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住宅小区。
二、县级初评
10月30日前,各区(县)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要组织评价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核定一、二星级项目。11月5日前,在县(区)政府网站平台公布评价结果,颁发一、二星级铭牌。11月10日前,汇总初评71分以上的项目和对结果有异议的项目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要高度重视,认真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如实填写《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申请表》,引导群众参与星级评价活动,公示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及时掌握和总结本地区星级评价活动开展情况,于11月10日前,将《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邮箱。
联 系 人:常路梦
联系电话:0353-6660385
邮箱:yqwyglzdzx@163.com
附 件:《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