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1〕14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提高到58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48元,省级财政补助116元,市级财政补助58元,县级财政补助58元。此次提标将惠及我市81.70万城乡参保居民。2021年,市财政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补助资金2848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9528万元,市级补助资金4725万元。
为全面落实利民惠民政策,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保障工作,推进财政机关转变工作作风,请对我局以上工作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353-6669030、0353-6669031。
阳泉市财政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