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财政局委托山西天恒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7 月1日至8月31日,对阳泉市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一、概述要素
(一)项目概况
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是保障全民健康的重要一环,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染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从中暴露出我省及各地区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方面仍然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指示精神,以推进项目建设为契机,努力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卫财务函〔2020〕303号、晋财社〔2020〕146号、晋卫财务函〔2020〕145号文件要求,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阳泉市财政局制定了《阳泉市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南》,并根据《指南》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卫生问题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提高医防结合能力,强化中西医结合,深入实施爱国卫生运动,集中力量加强救治能力建设,补齐短板弱项,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力屏障。
(三)资金性质及资金收支、结余及结转情况
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阳财社〔2020〕75号)文件,下达阳泉市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661.60万元,全部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具体分配到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能力建设、疫苗冷链能力建设、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等8个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共计2463.86万元,资金主要用于阳泉市范围内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疫情防控能力提升。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1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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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到位
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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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
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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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支出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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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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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结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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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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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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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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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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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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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冷链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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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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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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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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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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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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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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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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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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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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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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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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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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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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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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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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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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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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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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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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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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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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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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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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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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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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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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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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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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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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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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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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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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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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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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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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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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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3.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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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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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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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结论
经分析,阳泉市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86.22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能力建设项目88.14分(良)、疫苗冷链能力建设项目85.07分(良)、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75.54分(中)、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78.89分(中)、县级公立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87.05分(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91.25分(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项目83.10分(良)、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项目84.75分(良)。
二、项目绩效及主要经验做法
(一)项目绩效
1.各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并提升了阳泉市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整体社会效益显着
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阳泉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能力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能力,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一是实现对重点传染病的哨点监测,完成监测点核心设备配置,提高监测点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二是完善了冷链设备配置,保障疫苗储存、运输和使用各环节的冷链运转,保证了疫苗质量;三是强化公立医院医防并重,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强医院感染防控,提升传染病和感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水平;四是降低传染病病人转运过程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缩短急救出车时间及急救反应时间,满足人民群众院前急救医疗服务需求;五是完善基层医疗设备配备、提升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六是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等科室建设,提高了县级中医医院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项目的实施,完善了阳泉市公共卫生体系,提升了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使阳泉市诊疗水平和医疗防治救治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在本次新冠疫情防控中效果明显,受到了人民群众普遍满意。
2.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及时,提高了阳泉市防控疫情的效率
2020年疫情爆发至目前,根据全国、山西省及阳泉市本次新冠疫情的发展情况,阳泉市及各县(区)进一步完善了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截至目前共发布各类新冠疫情公告70余个;市、县(区)组织防疫演练10次以上;2020年以来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阳泉市及各县(区)进行多次全员核酸,日检测量由3万管增加到目前10万管,检测量和检测能力不断增加,大大降低了检测时间,提高了检测效率,为及时发现、及时防控提供了保障;按照疫情变化情况,各级政府、医疗机构、公安、消防及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不断提升了各部门面对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广大人民群众在疫情面前的自我保护和安全应对能力,在有效的预警及广泛的宣传下,做出快速响应、迅速集结,有效阻碍和控制了新冠疫情。
(二)经验做法
审批层级简化,中央资金直达项目单位,保障了项目的及时实施
为确保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开展和顺利实施,中央财政以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接下达项目资金2661.60万元,简化层层审核、审批手续,使资金得以在最快的时间之内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地区和部门,资金直达,为项目及时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绩效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未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设置绩效目标和预期达到的效果,在项目预算执行完成后,大部分资金使用单位未对本项目实施完成的绩效结果开展自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绩效理念亟待增强。
(二)个别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及核算不够规范
经评价组调查了解,个别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核算不够规范,具体为: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指南》要求用于培训支出,而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该项资金实际用于支付材料款,该单位用其他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培训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项目专项资金,《指南》要求用于医疗设备购置和人员培训,而平定县冠山镇卫生院、平定县东回镇卫生院用该项目资金支付部分办公费用,上述使用不当资金虽已于今年整改,但依然暴露出专项资金下达明确性不足,资金使用不够规范;县级公立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平定县人民医院专项资金核算不够规范,未对该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核算。
(三)项目存在医疗资源配置不够合理现象
经评价组调查了解,一是部分项目设备分配与需求不匹配,部分项目实施单位购置设备闲置,如:盂县疾控中心部分冷藏柜、城区疾控中心部分打印机等一直闲置;二是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内容实施,存在资金结余182.223万元,其中: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能力建设项目结余资金92.520万元;县级公立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结余资金3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项目结余资金42.386万元;项目整体资金和设备配置存在不够合理现象,有些项目设备闲置,资金结余,有些项目资金和医疗设备不足。
(四)项目涉及面广、层级多,造成监管不到位
阳泉市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细分为8个项目,补助资金共计2661.60万元,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和资产拨入单位涉及阳泉市级、县(区)级卫体局、疾控机构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等,具体有39个主要实施单位和120多个基层卫生中心,实施单位涉及面广、层级多,加大了监管工作的难度,也造成了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管理不到位等现象,存在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影响了整体项目的实施效果。
(五)部分项目单位对购置设备的验收不够规范
评价组在实地评价中发现,部分单位项目在设备购置完成后,未组织相关人员对购入医疗器械、设备开展验收工作,验收程序不够规范。如:阳泉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平定县冠山镇卫生院未组织相关人员对购置设备出具验收结果。
(六)医疗卫生队伍的总量和专业能力不够合理
经评价组调查了解,本次疫情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阳泉疫情防控救治相关专业人才及医护人员总量不足,给大规模检验、检疫工作造成困难;同时医护人员专业结构不合理,部分医护人员紧急培训后紧急上岗,实际操作不够熟练,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医疗机构医护人员队伍不稳定,尤其是基层医务人员,工作量及工作压力较大,与收入及保障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四、改进意见及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机制,高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根据《中共阳泉市委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阳发〔2019〕19号)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文件,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绩效信息公开机制,构建预算决策、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五位一体”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对项目支出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的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开展监控,项目结束后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增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切实把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和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建议项目相关单位: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尽快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二是规范会计核算,对上级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工作,建立专项资金管理的有效机制,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在检查资金合规性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分析资金安排使用的效益性问题,促进资金分配的进一步合理和优化;四是强化项目推进,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抓紧项目建设,如期完成项目计划,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进一步统筹规划项目医疗资源配置
建议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分区管理、分级分类”原则,根据阳泉市医疗资源实际情况,对结余的专项财政资金和部分使用率低的医疗资源进行统筹调度、合理分配,既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又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四)强化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贯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管业务必须管项目”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相关业务科室、各县(区)卫体局,分别对本级管辖的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负总责,承担主体监管责任。严格执行跟踪问效制度,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通过实地查看、验收、考核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估和总结,汇总报阳泉市卫健委、财政局,全方位强化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五)进一步完善项目验收程序,把好质量关
建议项目单位在项目检验、检测设备及器械等购置、工程建设完成后,组织实施单位、购货方(施工方)等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验收记录,进一步完善项目验收程序,把好医疗器械及检验检疫设备的质量关。
(六)多措并举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及医护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特别是要加强临床医学毕业生对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应急的培训学习、实习或工作实践。将应急管理相关培训纳入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的日常工作,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在疫情发生时做好监测报告、社区防控、防控宣传、缓解医疗防控压力等第一防线工作。二是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积极拓宽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医护人员职称晋升通道,探索建立高层次公共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制度,注重公共卫生和防控救治专业人员的培训,建立引才、育才、用才、留才和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稳定和保障医护人员队伍。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建议以适当方式将本次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经验做法、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项目相关单位,为其整改落实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为提升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服务提供参考。
(二)建议阳泉市财政局与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就本次阳泉市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沟通。一方面,要抓好问题整改,有效解决本次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统筹结余资金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再次,明确后续资金流向,保障资金安全,有效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和支出均衡性。
(三)建议阳泉市财政局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以增强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及社会各界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绩效管理的知晓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