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环发〔2019〕105号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做好2019年主要水污染物
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分局:
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十三五”环保约束性指标之一,也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支撑和有力抓手。为做好2019年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减排目标任务,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晋环综合〔2019〕15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排目标任务
201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较2015年基准年排放量分别削减25.9%、13.67% ,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要达到4100吨、400吨。各县(区)减排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二、主要工作任务
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现有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实施提效改造。深入推进白羊墅断面控制单元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外排废水(矿井水除外)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V类标准;煤矿外排矿井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Ⅲ类标准。
2.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保温提效改造,加快实施市污水处理厂、市污水处理二厂和平定县污水处理厂保温提效改造,2019年9月底前完成改造并调试合格,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启动阳泉市污水处理二厂扩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前期工作。进一步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能力,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市区生活污水基本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平定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率不低于92%。
3.继续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完成省下达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建设一批省级畜禽粪污集中处理示范中心,2019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75%和90%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建立减排项目的督查、调度和通报制度,加强减排项目的运行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减排设置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控设施,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运行台账并及时报告运行台账,推动减排工程建设和规范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效益。
附件:1.2019年各县(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2.阳泉市2019年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1
2019年各县(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序号
|
县(区)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较2015年下降(%)
|
较2015年下降(%)
|
1
|
城 区
|
18.3
|
14.5
|
2
|
矿 区
|
19.4
|
14.5
|
3
|
开发区
|
11.2
|
10.1
|
4
|
平定县
|
10.3
|
15.1
|
5
|
盂 县
|
7.5
|
7.45
|
6
|
郊 区
|
7.5
|
7.45
|
备注:下降比例与2018年保持不变,2019年削减量抵消当年新增量即可。
附件2
阳泉市2019年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
序号
|
县(区)
|
重点减排项目
|
1
|
城 区
|
阳泉市污水处理厂二次提标改造工程
|
2
|
平定县
|
阳泉市污水处理二厂提标改造工程
|
3
|
平定县
|
平定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4
|
平定县
|
山西同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系统
改造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