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宣传教育方面——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指导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组织指导全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的环境教育工作,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等活动;
2.组织引导、协助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开展环保公益宣传活动;
3.组织承担环保教材、图书、报刊、影视、网页及其它宣传资料编写制作和发行;
4.组织安排实施“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的宣传活动;
5.负责同省、市各新闻媒体进行沟通、联络等。
二.法制方面——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范化文件
1.开展环境保护政策研究;
2.监督检查全市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3.调查处理由市管辖的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4.协调县、市、区之间环境污染纠纷;
5.承办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6.负责全市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7.组织开展对全市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检查活动;
8.组织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及执法证申领工作等。
办公电话:0353-20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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