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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 - 10 - 13 

        附件1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坚持把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贯穿于履职全过程。

        2、指导区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生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审核区域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

        3、负责区域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区域生态破环事件的调查处理,推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4、负责提出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实施区城内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统一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牵头组织联合执法。

        7、负责区城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制等监测工作。组织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警预测。

        8、指导协调和监督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监督执法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9、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承担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接、协调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区域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对区城有关部门、乡镇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执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及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提出监察问贵建议。

        10、负责区域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核与辐射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监督管理。

        11、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区域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展区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2、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公务员8人,退休人数8人。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法制宣传股、规划财务股、环境管理股、档案室、党务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60.96万元、支出总计760.9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19.43万元,增长55.12%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收入增加,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277.54万元,自动监测站仪器更换项目245万元,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甘泉井村生活污水改造项目40万元。支出总计增加419.43万元,增长55.12%。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支出增加,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277.54万元,自动监测站仪器更换项目245万元,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甘泉井村生活污水改造项目4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6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96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6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0万元,占比15.51%;项目支出642.96万元,占比84.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60.96万元、支出总计760.9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19.43万元,增长55.1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19.43万元,增长55.12%。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收入增加,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277.54万元,自动监测站仪器更换项目245万元,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甘泉井村生活污水改造项目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0.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9.43万元,增长55.12%。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277.54万元,自动监测站仪器更换项目245万元,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甘泉井村生活污水改造项目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33万元,占比13.71%,日常公用经费656.63万元,占比86.2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0.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7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万元,占1.31%;卫生健康支出4.46万元,占0.59%;节能环保支出739.30万元,占97.15%;住房保障支出6.89万元,占0.9%

        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132990.37万元,占总支出0.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9.44万元,占总支出1.24%;行政运行(2081101)支出0.50万元,占总支出0.07%;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4.46万元,占总支出0.59%;行政运行(2110101)支出96.34万元,占总支出12.6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10102)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5.25%;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2110203)支出5.08万元,占总支出0.67%;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5.95万元,占总支出0.78%;大气(2110301)支出522.54万元,占总支出68.67%;水体(2110302)支出29.39万元,占总支出3.86%;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11039940                                                                                                                                                                                                                                                                                                                                                                   万元,占总支出5.26%;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6.89万元,占总支出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61.31万元,支出决算76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74%。其中: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13299)年初预算0.37万元,支出决算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党建活动经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0.35万元,下降48.61%,主要原因是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机构合并,原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下属生态环境监测站合并至阳泉市县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年初预算9.73万元,支出决算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2%,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较2020年决算减少14.7万元,下降60.89%,主要原因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机构合并,原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下属生态环境监测站合并至阳泉市县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人员减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行政运行(2081101)支出年初预算0.56万元,支出决算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9%,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较2020年决算增加0.5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年初预算4.52万元,支出决算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7%,用于缴纳职工医疗、大病保险,较2020年决算减少6.7万元,下降60.04%,主要原因是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机构合并,原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下属生态环境监测站合并至阳泉市县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人员减少,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行政运行(2110101)支出年初预算86.83万元,支出决算9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5%,用于人员工资及正常办公经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28.12万元,减少22.59%,主要原因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机构合并,原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下属生态环境监测站合并至阳泉市县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相应减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10102)支出年初预算40万元,支出决算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经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1.89万元,下降4.51%,主要原因正常工作经费;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2110203)支出年初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7%,用于环评技术审查评审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1.45万元,下降22.21%,主要原因环评项目减少;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年初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5.95万元,用于省控水站、国控水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日常运营维护经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24.05万元,减少80.17%,主要原因机构改革,监测站合并至市县域中心;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年初预算7.3万元,支出决算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8%,用于人员工资调整,基数增加,较2020年决算减少11.71万元,下降62.96%,主要原因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机构合并,原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下属生态环境监测站合并至阳泉市县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33万元,主要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101.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46.86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3.40万元,奖金7.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0万元,住房公积金6.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3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4万元,其中,退休费支出3.08万元,奖励金支出0.06万元;与2020年决算相比下降128.18万元,原因为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机构合并,原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下属生态环境监测站合并至阳泉市县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用经费656.6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4.61万元,其中,办公费7.17万元,印刷费0.03万元,咨询费3万元,邮电费1.39万元,差旅费1.85万元,维修费5.95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劳务费24.36万元,委托业务费5.08万元,工会经费1.22万元,福利费2.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7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95.35万元相比增加561.28万元,增长85.48%,主要原因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277.54万元,自动监测站仪器更换项目245万元,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甘泉井村生活污水改造项目4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05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2020年减少6.6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分局无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 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0年决算下降6.64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车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7万元,比2020年减少3.26万元,下降19.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上划至市县域中心,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单位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市级资金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31%。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总体良好,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项目整体绩效有所提升,项目决策依据较为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较好实现了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高的社会满意度。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环评技术审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5.076万元,完成预算的84.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评估工作质量达标率100%,二是评估工作完成率100%,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环评技术审查工作的管理,有效促进建设项目单位污染治理。

        2.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市政府印发的阳泉市水、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开展我县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工作,保证每年培训2次;通过报社、电视台宣传、发放宣传用品等方式做好“六五”环境日宣传及平时环境普法活动,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重大政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意见,处置涉法涉讼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每年需重新修订一次;编制“十四五”规划等各种专项规划方案等;配合国家、省市的各项专项检查等工作持续改善县城环境,做好资金合理有效使用,确保各项环保工作顺利开展。

        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白羊墅水站、省控水站南坪水站运维保障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3.95万元,完成预算的9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白羊墅水站、省控水站南坪水站站房周边安全,做好水站的电力保障,保证站房空调系统正常运行,做好采水系统遇到洪水破坏后的维修维护,采水系统河道清淤等工作,确保站房正常运行。

        4.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平定南关运维保障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做好平定南关空气质量监测站房电力安全保障、维修维护,站房空调系统维护维修及站房周边安全保障。保证自动站监测工作正常运转。

        5.甘泉井村生活污水改造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改善水质,实现水资源的多次循环利用,减少水资源的消耗,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平定分局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主办单位: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网站维护: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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