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 - 07 - 22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件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阳财预〔2021〕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我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略,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减排降碳,围绕我市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引导放大作用,本着诚实申报、公正受理、突出重点、绩效优先、专款专用的原则,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编制了《2022年度阳泉市生态环境保护(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范围
(一)市生态环境系统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化等自身建设类项目。包括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机动车尾气等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及《2022年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文件中要求的属于市级事权的监测事项和运行维护工程。
(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目,包括市生态环境系统落实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其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
(三)环境污染整治项目。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迫切需要,对生态环境改善能起到明显推动作用。
(二)要求项目申报单位财务制度规范,近年来不存在财务违规行为。
(三)申报项目必须是在建新建项目,并于今年已开工或今年10月底之前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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